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高考政策加分申报
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在原高中毕业学校报名;在具有高考集体报名资格的高考补习学校复读考生,可在就读的高考补习学校报名。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届、非应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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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020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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