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为可传真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第二十七条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为可传真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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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