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审核: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传送的信息为准。
(二)关于考生体检表:在录取时,若因考生体检结果未出来,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取消体检不合格考生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能录取。
(四)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计算办法: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按文化成绩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成绩*5/3*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2*55%。
(五)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等于或大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公布计划数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则依据该专业该类别参考人数硬淘汰5%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卷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
4.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
(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教学系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实际缴费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5%拟定录取人数后,余下的计划全部为该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办法计算相应专业剩余计划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剩余计划数,先以教学系为单位在本教学系内其它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平衡调整使用。
(3)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经系内平衡调整后若仍有结余,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院内各教学系之间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调整使用。
(4)经计划平衡调整后增加计划的专业,录取时仍须满足低按实际缴费人数5%的硬淘汰率指标要求。
(5)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于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前3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5.学院严格按照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前3天在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
6.单独招生工作结束后,若有剩余招生计划,一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六)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淘汰和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的办法,从低到高淘汰,从高到低录取。
(七)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八)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
(十)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一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153。按省文件要求,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二)学校确认: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陆我院官网www.dzvtc.edu.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学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专业确认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网上缴费说明在单招报名系统里。
1.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2.体育特长类(考生只能确定一项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条件:体育特长考生应持三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或同等级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
注意事项:特长生报名后,须先将相关证书由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档于2019年3月25日18:00前发到QQ邮箱@***;再于3月28日16:00前将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复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自动转为普通考生(非体育特长类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
3.申请面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4.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三)专业志愿填报流程
1.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考生根据高考报名号,在相对应的类别中,正确填报自己报考的专业(申请报考体育特长类的考生,须在选项中打勾)。
3.申请面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申请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学院通过后台统一打印,报名考生不用再打印、邮寄。
(四)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8日9:00—30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一)文化考试
1.所有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考试。
2.命题、评分: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阅卷评分。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考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9:00—11:30。
5.考试地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6.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试卷分普通类、中职类。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
(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考核时间:2019年3月30日13:30-14:00。
(5)考核分值:100分。
2.面试
(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普通类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中职类考生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考核时间:2019年3月30日15:00~考核结束。
(4)考核分值: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
(1)考核对象:中医学、学前教育、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教育等13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及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护理、助产的中职类考生专业技能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
(3)考试形式:专业知识(应知)闭卷考试;技能操作(应会)。
(4)考核时间:2019年3月30日13:30-14:00考试专业知识(应知);2019年3月30日下午15:00开始技能操作考试(应会)。
(5)考核分值: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专业知识(应知)100分;技能操作(应会)100分。总分200分。所有中职类考生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9年版。网址:http://www.***/Html/201812/NewsDetail_890_2.html。
4.体育特长生测试
(1)考核对象:报考体育特长类的所有考生。
(2)考核形式:现场测试、展示。
(3)考核时间:2019年3月30日15:00~考核结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考生特长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五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二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1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2考生根据高考考生号在相对应的类别中正确填报自己报考的专业3申请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8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学院通过后台统一打印报名考生不用再打印邮寄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三招生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四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4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教学系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实际缴费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5拟定录取人数后余下的计划全部为该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办法计算相应专业剩余计划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2各专业剩余计划数先以教学系为单位在本教学系内其它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平衡调整使用3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经系内平衡调整后若仍有结余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院内各教学系之间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调整使用4经计划平衡调整后增加计划的专业录取时仍须满足低按实际缴费人数5的硬淘汰率指标

十录取一考生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审核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传送的信息为准二关于考生体检表在录取时若因考生体检结果未出来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取消体检不合格考生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能录取四录取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办法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按文化成绩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成绩53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255五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

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卷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4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教学系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实际缴费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5拟定录取人数后余下的计划全部为该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办法计算相应专业剩余计划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2各专业剩余计划数先以教学系为单位在本教学系内其它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平衡调整使用3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经系内平衡调整后若仍有结余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院内各教学系之间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调整使用4

四录取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办法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按文化成绩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成绩53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255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七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

五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等于或大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公布计划数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2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则依据该专业该类别参考人数硬淘汰5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卷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4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教学系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实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