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2月22日(周日)晚上18:00-20:00笔试 |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四教学楼101室、102室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17:00面试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中心4楼403室、405室、411室、414室、415室,候考407室、4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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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考核通知(复试通知)、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试前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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