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组织体检。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按各招生院校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准考证下载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考试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投档录取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计划安排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录取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纪律要求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其他事项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体检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组织体检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按各招生院校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0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