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命题、阅卷、考评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人员要为高校录取新生做好服务,不准违反规定干预高校的正常录取工作。

9.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10.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试点中工作人员及学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因高校组织管理不完善造成较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省教育考试院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试点中工作人员及学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因高校组织管理不完善造成较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省教育考试院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试点中工作人员及学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因高校组织管理不完善造成较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省教育考试院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