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文科综合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由学校按统一要求进行组织。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和有关要求等。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书面考试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思想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综合素质评价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学业评价

2020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考试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