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订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答案来源于: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41号令,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费缴纳标准如下:
1.法学、理学、工学类硕士研究生:7000元/学年/生。
2.医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3.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9000元/学年/生。
4.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二)奖学金与金
1.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录取为法学、理学、工学、医学基础类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直接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4万元/生),录取为医学学术型临床类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直接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2万元/生)。
2.新生奖学金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硕士研究生2000元/生。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
(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且被我校医学专业型临床类学科专业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基础医学类专业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基础医学类专业除外),按所在的一级学科进行综合排名分别取10%予以奖励。
3.国家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完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不享受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金;学生在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国家金。
4.国家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
5.学业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学年/生,二等奖8000元/学年/生,三等奖6000元/学年/生。
6.“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发放津贴。
助管津贴按岗位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一般为25-30元/小时。
助教津贴由所承担教学任务教研室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7.贷款。我校贷款政策按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执行。
(一)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把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1.科学分配推免名额。推免生计划分配向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本科教学和科研创新成绩突出优势学科专业所属院系作适当倾斜。
2.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3.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推荐院系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4.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10月8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5.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发明专利证书等原创性工作成果)。
5.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一)信息发布。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zmu.edu.cn—招生工作),查看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咨询问题等。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51)28643580、28643406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联系人:雷老师或黄老师
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851)2864357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63000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grs.zmu.edu.cn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级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级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各省级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民族自治地区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或专业(类)招生,由省级招委会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负责各类高校的招生及全国统考工作,其职责是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级招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