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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延期还款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延期还款(7月31日前)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30 06:18:45 解决时间:2022-01-0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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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期还款(7月31日前)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1-0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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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生源地信用贷款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一)毕业确认(6月11日前)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农商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台账(私发资助联络员),通知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11日前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stu/,如不能正常登陆请使用兼容性模式或尝试其他浏览器),进入“贷款在线服务”专栏首先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是否准确,其次对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后在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参考附件6,点击【毕业确认申请】-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高校审核。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经办银行终确认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二)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办理(6月30日前)
借款学生毕业后升学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完成申请,农信社贷款毕业生发起学制延长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提供给经办银行(学制延长后自动完成毕业确认)后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具体操作请点击【学制延长申请】-点击【新增】按钮-填写升学后的就学信息。完成上述手续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发起学制延长申请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前。申请毕业确认后才能发起学制延长申请;学制延长申请成功后,贴息延长至升学后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三)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6月11日前)
(四)提前还款的办理
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可随时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五)续贷
2021年农商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6月1日-10月20日,详情参照《2021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指南》(附件8)。
附件: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1.2021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还款确认操作流程.doc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还款指南.doc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3.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指南.docx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4) 4.2021年生源地信用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5.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简介.docx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6.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学生操作手册、还款确认操作流程).doc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4)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法人行社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号码.xls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通知 8.2021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办理指南 .docx
学生处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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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中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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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市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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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1延期还款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需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于11月19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自付利息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计收2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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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延期还款各系部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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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延期还款各二级学院要通知继续攻读本科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本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本科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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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延期还款的办理(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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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延期还款的办理(7月31日前)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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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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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1延期还款7月31日前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2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市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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