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21年的招生工作。
(二)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五)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地区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普通类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特殊说明除外),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大连交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优先录取顺序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或同位处理办法执行;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大连交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3.部分地区普通类录取特殊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七)若“软件工程”专业和“五年制”专业在同一投档单位,可以互相调剂;若“软件工程”专业和“五年制”专业不在同一投档单位,“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五年制”专业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我校艺术类招生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1.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课成绩乘以60%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课成绩乘以60%,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优先录取顺序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5.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录取办法调整,学校将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调整后的艺术类录取办法执行。
(九)2021年我校招收“辽宁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十)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乒乓球项目)招生简章》及有关通知执行。
(十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辽宁省高职升学考生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3、录取原则: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一学校全称大连交通大学二办学地点及校址1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2大连交通大学旅顺口校区大连市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发路216号所有专业新生办学地点在旅顺口校区部分专业高年级学生办学地点将根据学校实际办学需要安排到沙河口校区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万平方米约合1230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9平方米生师比179专任教师99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9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337万元生均教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不超过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建议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3.录取原则: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
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1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生学年备注1050201英语五年四到八年理工物理学科类文学工学11520英语与软件工程专业嫁接2050207日语五年四到八年理工物理学科类文学工学11520日语与软件工程专业嫁接3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五年四到八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工学11280数学与应用数学与软件工程专业嫁接4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五年四到八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工学11120信息与计算科学与软件工程专业嫁接5070302应用化学四年三到七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说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设立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交通大学远交大交通学院设有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大连交通大学毕业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习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照外方合作学校规定标准执行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和省教育
五收费情况说明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部门批准或学校的新规定执行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三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
二招生计划的特别说明一学校经过对人才需求市场的分析预测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地区生源情况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号召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二预留招生计划占比为不超过总规模的1主要用于同分或同位采用同分或同位以考生所在地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考生录取和生源质量调控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质量好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批次投档前调入使用三有语种限制的专业1英语软件工程日语软件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2会计学中澳合作办学机械
3部分地区普通类录取特殊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七录取办法说明一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21年的招生工作二调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四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