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按照以下顺序向各招生学院递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考登记表》1份(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