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
《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 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 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份。
7. 《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 份。
8. 其他材料:
(1) 考生须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和科研实践证明材料,应届生可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往届生按照要求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等成果复印件;
(2) 外语水平证书、硕士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复印件;
(3)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4) 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
(5) 拟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6) 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对象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7660;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79。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成绩评定比例如下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3.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