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4.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1.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考生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4.综合素质:对考生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面试成绩按外语水平(占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2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面试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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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见刊,成果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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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博连读申请者无需提供)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