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0.进入考核的考生需提供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11.考生个人自述。
12.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的初步论证。
1.外语水平:根据考生已经取得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现场专业文献阅读及翻译以及与考生进行面对面的外语交流等方式进行考核。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考生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
3.科研能力:通过对考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以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4.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选拔小组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名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对象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般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远程面试形式,将另行通知考生。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141,lhjane@.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79。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