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选拔小组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对象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般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远程面试形式,将另行通知考生。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141,lhjane@.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79。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科研能力:通过对考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以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具有科研创新潜力的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三年级研究生,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具有创新性学术论文的考生;二年级研究生,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具有创新性学术论文的考生;考生可提供项目、发明专利等其他能反映个人科研创新潜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