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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招生院校和简章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招生院校和简章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14 11:01:28 解决时间:2022-03-14 19:06

满意答案

一、招生院校和简章

经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考核程序及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咨询及申诉渠道、监督机制等信息。高校要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名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高校要按照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具体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各高校招生简章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4月28日前,各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江苏省属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如教育部批准新增高校参加试点的,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3-1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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