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因病、残等确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三甲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汇总报主管市、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二)考试命题和评卷
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要求及揭阳实际,规范开展终结性测试命题和评卷工作。考试命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注重考查学生体育、艺术和技术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评卷工作要制定统一评分标准,把握评分尺度,严格评分细则,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增强全局观念、合理调配教师,认真按照市教育局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命题及评卷工作。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依据确定(具体见各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要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测试有机结合,重视技能的考核。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实施细则由学校制定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终结性测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方式可以采用实操测试、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
(四)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时间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规定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音乐、美术科目不早于第3学期,不迟于第5学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不早于第2学期,不迟于第4学期;体育与健康科目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高三年级进行技能测试。过程性评价根据课程的进度确定,一般在平时进行。终结性测试时间见各相应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五)成绩呈现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测试成绩组成。所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该科考生总数的2%。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合格”。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做好考点建设,完善并配备好考点设施设备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考务工作要求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成绩呈现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时间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内容和方式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命题和评卷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对象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基本原则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目的意义

2021年揭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