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023年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
十二、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
2021年南华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4310)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021年南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