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189号),对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进行规范,规定各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和发展需要,可申请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为做好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初试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如何报名和考试。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谁可以报名。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规范特长生录取。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规范特长生报名、考试。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主要措施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政策出台目的。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钦州市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政策出台背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