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校考省份(浙江省)
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2.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省份(非浙江省)
认可各省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部分省份对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艺术类第三批(高职专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4.5×50%。 非浙江省: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
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艺术类第三批(高职专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4.5×50%。 非浙江省:综合成绩
(三)特殊类型招生1.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面向浙江、山东、山西、湖南、广西、河北、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广东等11省招生,实行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总分、语文、
2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1普通类专业招生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2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4音乐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5体育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体育特招生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6面向中职单独考试招生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
4音乐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5体育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体育特招生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6面向中职单独考试招生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1.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面向浙江、山东、山西、湖南、广西、河北、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广东等11省招生,实行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
(三)书法学专业录取政策 书法学专业实行专业校考。在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立省份(湖南、山东、山西、广西、浙江),专业成绩第一名考生,首轮投档进入我校的,可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
三特殊类专业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1专业校考省份浙江省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2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省份非浙江省认可各省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