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㈡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已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2师范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或22及以上其余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等及以上理工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及以上或等与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等及以上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2学业水平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均在等及以上且所有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累计总分在65分及以上同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7分等计6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招生人数选考科目要求纺织类50物理化学技术1门符合即可报考1纺织类一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分流至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2男女比例不限3外语语种不限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准备流程及要求: (一)抽取面试考号。考生报到后,直接向工作人员抽取面试考号,面试考号必须妥善保管。 (二)上交物品。考生主动上交或按指定位置存放物品。原则上考生只允许带两本书籍到座位就座。 (三)按指定位置就座。考生要求到指定位置,隔位就座。 (四)等候参考。等候期间,考生隔位就座,不得交流;可看书、休息或观看影片;工作员会提供矿泉水和少量点心;考生上厕所需由工作人员陪同。
面试流程及要求: 教育类、工学类面试均先进行“必答题测试”,再进行“自我展示”或“自我陈述”。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考场,考生向工作人员报告(提交)考号。 第二步:整理随带物品(乐器及其它自我展示用品),未带物品的直接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站到讲台,听从主考指令,进行测试。 主考指令:“请看试题,并按要求作答,注意把握好时间。”(开始计时); 必答题准备:阅读试题
考生离场及要求: 考生测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考场。 为确保公正公平,上午场考生测试结束后需进入休息室,待下午场考生全部进场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区(时间为中午12点之后)。休息室等候要求,按考试前等候要求执行。 下午场考生测试结束后,可直接离开考场。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525分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6分等计4分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先后排序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
第二十二条其他要求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4其他严重违反高
第二十三条其他要求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其他严重违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