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方式的考生,报名校验码领取方式另行公告。
3.天津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报考。
【重要提示】 :
1.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
2.从本次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开始,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除外),非津户籍考生选择本市报考点的,须提供本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再提供本市工作证明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6有关事宜请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部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邮政编码300070咨询电话网址电子邮件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3天津医科大学导师简介1答案来源于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2021年河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研究生报名通知推免生拟录取后须在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接收的推免生开学后需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申请推免直博生除(一)-(七)材料外,还需专家推荐信两封(直博生专家推荐书.doc),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推免资格证明:本科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已经获得推免资格或入围推免资格面试的证明,加盖公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4.推免资格证明”;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为基础,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为指导,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接收思想品德高、专业素质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开学后需参加我校统一安排的体检4录取通知书拟于2022年6月份发放5以上政策及时间安排参照2022年教育部文件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相关通知6有关事宜请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部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邮政编码300070咨询电话网址电子邮件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3天津医科大学导师简介1答案来源于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1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为基础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为指导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接收思想品德高专业素质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2生物学基础医学及药学专业可接收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仅限我校2017级基础医学朱宪彝班本科生报考答案来源于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2023年天津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确认。
2021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