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本简章适用于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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