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须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二)校、院两级博士招生录取督导组,负责对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动力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监督与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