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各级招生部门工作力量。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职学校招生的“四个严禁”规定,严守省教育厅“十项禁令”和“八个不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重点防止中介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行 为发生,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积极协调推进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把今年各项招生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uploadfile/2021/0630/.pdf
附件二: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uploadfile/2021/0630/.doc
附件三: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uploadfile/2021/0630/.doc
附件四: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uploadfile/2021/0630/.doc
答案来源于:2021年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各级招生部门工作力量。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职学校招生的“四个严禁”规定,严守省教育厅“十项禁令”和“八个不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重点防止中介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行 为发生,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积极协调推进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把今年各项招生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uploadfile/2021/0630/.pdf
附件二: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uploadfile/2021/0630/.doc附件三: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uploadfile/2021/0630/.doc
附件四: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uploadfile/2021/0630/.doc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初中毕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公民;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 本人户口和父(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外来我省长期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5. 凡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参加各州、市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2. 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残障考生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录取: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吸毒贩毒,扰乱社会治安,或有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过一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学校或单位证明,经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以提供相关材料,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经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全省填报志愿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能参加州、市原始志愿填报的考生,还可参加征集志愿或补录。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导下,我省2021年中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网上远程录取。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将分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所有学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均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实施,录检、审核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相应招考机构实施。
随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的意见》(云教〔2009〕34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继续执行“取消不利于素质教育实施、违背教育公平的加分政策”这一规定。
对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务院2017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办理。
对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

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

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

2020年云南省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要求,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一)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建立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的招生工作机制,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生计划分解到每所中学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中学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中职升学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毕业班班主任为主、全体教师参与的全员责任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措施,确保为中等职业学校输送数量足、质量

(六)规范招生,严肃查处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工作“十项禁令”。一是严禁生源封锁、信息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扣压和延误、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统一制作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毕业生发放“宣传册”和张贴宣传海报。确保中职招生“宣传册”按时、如数发放到毕业班。二是严禁生源学校(个人)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三是严禁各级教育行政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建立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考多分流”的招生工作机制,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科学合理有序向中职学校分流。各中学要树立人人成才的教育观,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对促进我省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中职升学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由校长牵头、毕业班班主任为主、全体教师参与的全员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措施,确保为中职学校输送数量足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中职招生工作的职责分工为加强对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南省中职学校201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朱华山省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邹平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省教育厅副厅长—3—杨嘉华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成员:杨红琼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杨丽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杨春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段剑新省教育厅职成

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一)省外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云南招生,我省的中职、五年制高职学校到省外招生的,也必须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方能录取;省内学校招生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没有列入计划的学校不得招生。需超计划录取的学校,必须先按程序办理增加计划手续,才能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二)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六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各级招生部门工作力量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职学校招生的四个严禁规定严守省教育厅十项禁令和八个不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重点防止中介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积极协调推进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把今年各项招生工作落到实处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二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三云南省2021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附件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