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人复试成绩、申请材料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3、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将不能被录取,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政审不合格者。
(3)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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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如果有相关的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提供复印件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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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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