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类)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专业(类)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录取。在按专业(类)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8.按专业类录取的考生,依据《长春理工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校采取“1.5+2.5”(个别专业类采取“2+2”)的培养模式,在学生完成大类平台课学习后,于第三学期(第四学期)按必修课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于第四学期(第五学期)进入专业学习。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9.设计学类录取原则。
报考设计学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11.由于朝鲜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不建议有朝鲜语基础的考生报考。
12.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专业招生人数视具体报名情况确定。
长春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
|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业类别 | 科类 | 学制 | 科目要求 |
| 1 | 物理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四年 | 语文、数学A (或数学B)、 英文、自然 |
| 2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四年 | ||
| 3 | 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四年 | |
| 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仪器类 | 理工 | 四年 | ||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类 | 理工 | 四年 | |
| 6 | 机械电了工程 | 机械类 | 埋工 | 四年 | ||
| 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四年 | |
| 8 | 自动化 | 自动化类 | 理T | 四年 | ||
| 计算矶科学技术学疏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类 | 理工 | 四年 | ||
| 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计算机类 | 理工 | 四年 | ||
| l1 12 | 人工智能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自动化类 | 理工 | 四年 |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类 | 理工 | 四年 | |||
| 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用材料工程 | 材料类 | 理工 | 四年 | |
| 14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材料类 | 理工 | 四年 | ||
| 15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四年 | |
| 16 | 应用化学 | 化学类 | 理工 | 四年 | ||
| 17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理工 | 四年 | |
| 18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类 | 理工 | 四年 | ||
| 19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l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与贸易类 | 理工 | 四年 | |
| 20 | 金融工程 | 金融学类 | 理工 | 四年 | ||
| 21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四年 | 语文、数学A (或数学B)、 英文、社会 |
| 22 | 日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四年 | ||
| 23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四年 | |
| 24 | 网络与新媒体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四年 | ||
| 25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类 | 文史 | 四年 | |
| 26 | 社公工作 | 社公学类 | 文史 | 四年 |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2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报考指南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1分数优先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2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3完成院校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

1调档原则学校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确定的分数线录取时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大学招生章程

第十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类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忧先的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先级别考生

2调档比例我校在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而定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采取遵循志愿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进行征集志愿4专业志愿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先级别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调档原则执行2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3普通类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

2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则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择优录取考生3院校志愿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调阅考生档案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4政策性加分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5专业级差和专业分配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1专业级差在同一院校志愿中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六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类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