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仅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注:高考改革省份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按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直接投档到专业,不涉及同分比较)。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仅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注:高考改革省份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按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直接投档到专业,不涉及同分比较)。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附则

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附则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