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考生文化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九条录取程序
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其它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相关事宜
1.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与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根据相关规定,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3.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费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高可获得8000元的奖学金。此外,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励基金。对特困学生按相关政策安排勤工俭学。同时,学院可协助贫困生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074167,84074198,84074223
招生QQ:
微信公众号: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缴费、打印准考证)、长沙电院招生就业处(信息查询)
公众号二维码: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一录取原则学院将严格按考生文化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录取程序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1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与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2根据相关规定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3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5学费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第八条录取规则:学院今年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规则1根据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类别普高生中职生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依据同专业各类别报考人数比例确定遇到同分情况按技能综合测试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日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

1录取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考生分数低于180分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总分进行择优录取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普通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英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英语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一周4月1923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4月23日1200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录取规则1根据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类别普高生中职生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依据同专业各类别报考人数比例确定遇到同分情况按技能综合测试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日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

第八条录取规则学院今年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五录取规则2021年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招生纳入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单列志愿录取分数线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符合报名条件且户籍为国家电网供区内的48个脱贫摘帽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考生以县县级市区为单位根据各脱贫摘帽县招生计划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2符合报名条件且户籍为其他县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3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以地级市为单位汇总剩余计划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本市所有县县级市区剩余已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考生如计划仍有

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录取原则学院将严格按考生文化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十九条录取程序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其它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第二十一条相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