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公示。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议,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坚持业绩,不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导师不可推荐。在本学院网页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院将评议结果排序汇总报送到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由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后,按二级学位点分别汇总填写《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将《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表》和《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复核公布。学校根据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结合省教育厅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制定2022年度博导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研究通过后,下发分配指标至各学位点。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材料收取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2017年9月以前招收)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超过50%(不含50%),暂停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暂停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2021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2021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主持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申请导师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为第一单位)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基本条件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