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办理休学手续。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申请延期入学;未申请或者申请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0年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合作办学学院先后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安装技工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学生成绩2016年4月,组织学生参加“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2018年,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共同举办的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活动中,1名学生获“最美中职生”荣誉称号;
2019年4月,组织学生参加“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2019年4月,组织学生参加新疆职业院校“天偃·医模杯”中职护理技能大赛,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2019年6月,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荣获“中职组”国赛三等奖,实现了学校创校以来护理技能大赛“零”突破;
2019年10月,组织学生参加“第一届新疆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荣获三等奖。
收费标准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600元/人年。
招生计划| 类型 | 专业设置 |
| 高职 | 1.护理2.康复医疗技术3.学前教育4.现代农业技术5.畜牧兽医6.电子商务7.旅游管理8.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 中职 | 1.护理2.学前教育3.汽车运用与维修4.机电技术应用5.服装设计与工艺6.设施农业生产技术7.畜牧兽医8.电子商务 |
| 技工 | 1.汽车维修2.汽车驾驶3.汽车驾驶与维修4.烹饪(中式烹调)5.烹饪(中西式面点)6.市场营销7.手工艺(工艺美术)8.农产品保险与加工9.药品营销10.电子技术应用11.印刷(印刷技术)12.焊接加工13.服装制作与营销14.畜禽生产与疫病防治15.木材加工16.建筑设备安装17.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发)18.酒店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