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1.我省户籍考生。
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考生可在我省申请报名。其中在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转入我省集体户籍的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在我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方可申请报名。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省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4.外国侨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以下简称“外国侨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5.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中科大创新班年龄适当放宽),具有我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类别和报名材料(一)报考类别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
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技能高考或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
一年制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
2017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中职转入高职阶段,只能报名参加高职单招。
(二)报名材料
1.我省户籍应届生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学籍档案报名。
我省户籍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业高中或中专学校学籍档案报名。
我省户籍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校学籍档案和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名册报名。
我省户籍外省学籍且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材料。
2.我省户籍往届生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材料报名。
3.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就读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由其工作单位出具,个体经营者出具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4.我省户籍普通高中或中职同等学力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报名。同等学力证明必须是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5.港澳台考生。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我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6.外国侨民。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我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须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7.少年班考生。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8.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2017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职学籍档案、2017年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录取名册报名,录取名册须有省招办盖章。
报名方式(一)报名组织。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由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1.资格审查。由考生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点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我省户籍我省学籍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应届生、我省户籍往届生、随迁子女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2.领取报名卡。领取报名卡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3日。考生在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3.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要求报名,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在考生填写完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网报系统中导入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学籍比对未通过的系统会提示考生联系学籍管理部门解决学籍问题,同时会提醒教育考试机构人员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再次审核。
艺术、体育类考生中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统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并成功提交后,还须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①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②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并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比对,同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采集本人虹膜信息;③报名点打印考生《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④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学校鼓励有升学愿望的学生到大专院校继续深造,初中毕业生不上高中同样可以进入大学校园,完成专科及本科教育,圆你“大学梦”。
1、进入“3+2”班直接升学。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开设畜牧兽医专业“3+2”班。
2、学校以技能高考为目标设置课程体系,“3+2”以外的学生学习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后都可参加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被录取后进入大专或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优惠政策1、按国家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生活补贴2000元/年;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
进入“3+2”班直接升学。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开设畜牧兽医专业“3+2”班。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及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需面试)。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人) |
畜牧兽医(3+2) | 3 | 50 |
畜牧兽医 | 3 | 50 |
宠物养护与经营 | 3 | 50 |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 3 | 50 |
园林技术 | 3 | 50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3 | 50 |
电子商务 | 3 | 50 |
备注:初中毕业生校学习2.5年,带薪顶岗实习0.5年; 高中毕业生在校学习1.5年,带薪顶岗实习0.5年; 继续升学学生在校学习3年。 |
学院积极进行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工作,除了培养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外,还进行公务员、司法考试应考的强化培训及计算机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防消防技术等技能培训。
我院毕业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专升本对口升学考试升入普通高等院校就读;还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高校共同开办自考本科套读班,成绩合格者,由相关大学颁发相应本科文凭和学位证书。
高考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同批次投档线,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师260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7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2人,双师素质教师76人。学院还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行业专家参与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学院科研实力不断增强,学院教师主编、参编司法部规划教材10多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各类著作、教材数十部。
政治思想:考生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设施设备学院具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致力于为政法行业培养优秀警务人才,开发推广警务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务作战实力,为政法单位特别是公安战线和司法系统培养了10多万名政法专门人才。学院一校四址,其中,东西湖校区地处武汉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园,坐落在满目苍翠的吴家山麓;汤逊湖校区地处“武汉 中国光谷”,坐落在全国最大的城中湖-----烟波浩淼、风光旖旎的汤逊湖畔。校园占地总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30余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