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按照以下顺序向各学院递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便于考核需要,所有报考材料不得装订、胶装):
(1)《报考登记表》1份(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材料
(二)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于2018年12月25日前(以快递揽收时间为准,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快递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①《报考登记表》1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②《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一)提交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党、团关系介绍信(按以下“注意事项”第1条办理);3.户口迁移证(按以下“注意事项”第2条办理);4.工资关系(按以下“注意事项”第3条办理);5.身份证复印件;6.《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申报表》(从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ygb..cn/)。
2提交材料考生需按照以下顺序向各学院递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便于考核需要所有报考材料不得装订胶装1报考登记表1份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8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答案来源于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