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照顾项目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申报对象

二申报办法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7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通知

申报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4月23日-26日内,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

202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