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应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内容。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给出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材料审核通过比例:原则上每位招生导师名下考生不超过该导师当年度招生限额的1:3。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通过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公布名单。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职责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秘书一名。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须按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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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组织形式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组织领导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原则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25%)。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其他事项安排请查询研究生院和学院(学部)官网通知。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其他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书;考生继续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其他与考生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