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和学院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开展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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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职责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秘书一名。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须按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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