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9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普通大专招生计划总数52%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570人,学制三年,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101 | 15 | 4600 |
数控技术 | 460103 | 20 | 4600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15 | 46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60113 | 20 | 4600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15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20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15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15 | 460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15 | 46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20 | 460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60704 | 15 | 4600 | |
专业组二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15 | 4600 |
应用电子技术 | 510103 | 15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15 | 46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20 | 4600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20 | 3500 | |
专业组三 | 测绘工程技术 | 420302 | 15 | 4600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20 | 4600 |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15 | 4600 | |
退役军人 | 250 | |||
合计 | 570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5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十二条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后,须按要求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第十七条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6日—17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s://www.***/?p=318
第十九条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3日—24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s://www.***/?p=318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5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二十条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社会人员。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单独招生网。
第二十二条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心理测试(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文化素质测试1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心理测试在其他测试之前进行。
2.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除以3,补考成绩不算)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对于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
第二十四条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报名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条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s://www.***/)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七条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八条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九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52268300。
第四十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三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4182
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
招生咨询电话:0731-52865182,52865132
招生咨询邮箱:@***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268300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六就业安置学院的毕业生服务于国防事业军工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学院自1962年创办以来依托中国兵器行业与国有大型军工企业集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与实训实习就业机制学院与中国中国兵器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国防科技大学各科研中心江南工业集团江麓集团湖南云箭集团中铁集团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折800富士康集团华菱集团长安集团湘潭市恒欣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00多家单位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定向订单培养学生覆盖所有专业形成了独特的校企融合产学结合订单培养的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对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心理测试在其他测试之前进行2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除以3补考成绩不算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
四测试内容及时间地点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1考试内容心理测试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文化素质测试1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200分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心理测试在其他测试之前进行2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
三专升本一全日制统招学生第三学年可参加湖南省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录取到本科院校继续就读两年毕业后可获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文凭学士学位二教育学生合格毕业当年可报考我院合作院校南京理工大学教育专升本学生通过自身努力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学信网终身可查本科文凭学士学位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二学院优势中央军委和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定向培养士官的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院优秀学院全国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南省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定点机构中央财政支持的武器制造专业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机电一体化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兵器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骨干学院定向培养国防军工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骨干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工程与航天学院实验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含弹箭和装甲车辆实训体系的国防军工实训综合大楼的学院湖南省华中数控维修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同类院校首批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含浦大道13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含浦大道139号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计划学费元1年专业组一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枝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市场营销专业组三测绘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退役军人250合计570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七单独招生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文件要求我院2022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1通过实行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评价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2单独招生工作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招生范围及对象湖南省内己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湖南省内己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和退役军人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