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按照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章程制定的规则录取。
(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 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院校计划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将考生电 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
(三)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022年河南省部分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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