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对于采用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需面试或签约的为100%);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物理类、历史类)的排序成绩由高考文化总分+政策性加分(各类政策性加分要根据适用范围确定分值)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成绩由综合成绩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其中,体育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艺术类平行组专业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职高(音乐类)、职高(美术类)、职高(服装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职高对口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5.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以及本科批艺术类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两次征集志愿。
按我省政策规定,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艺术类(非平行组除外)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专业成绩最大降分幅度为?6 分,文化成绩不降分;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高校定向就业(不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招生计划,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面向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本省属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本省属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的计划〔其中对聚居区(乡、镇)的考生(即少数民族优惠分为20分的考生),须优先投档,聚居地生源不足时,再按志愿面向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 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优惠资格审查。
高等学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其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民族班计划面向全省通过少数民族优惠资格审核的考生招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面向全省具有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填报范围名单由教育部学生司下发)招生,湖南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在特殊类型控制线上按志愿投档,其他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以内按志愿投档。
7.艺术类平行组院校(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排序分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艺术类非平行组院校(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8.艺术类调整(机动)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按照当前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
对于其他批次科类的调整(机动)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在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追加的计划,用于录取按志愿(或征集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按所有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不得降低原录取标准录取考生;采用单个志愿投档的,在不改变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按计划顺延投档。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非志愿投档由计算机按照投档模板设定的投档条件自动按计划数1:1投档。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非志愿投档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艺术类调整(机动)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按照当前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对于采用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需面试或签约的为100%);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志愿投档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投档操作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1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相应专业类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单个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相应专业类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单个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