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专业录取原则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452人,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87名,博士9人,硕士190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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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和田教育学院师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管理主管单位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校位于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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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于田县职业技术学校于田县职业高中成立于1985年9月现有手机维修汽车维修计算机厨师糕点缝纫织毯美容美发木雕制鞋房屋装修汉语焊接技术等18个专业目前在校学生2507人班级56个现有教

国家重点公办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和田地区技工学校创办于1976年12月是一所经自治区劳动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技工学校隶属和田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994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1997年晋升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