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的应届女学生,五官端正,身高150cm以上,身体无残疾,年龄在17周岁以下。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者不适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3.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其中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等情况的考生,不宜就读师范类专业或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要求。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学校荣誉30年来,我校一直在不断努力,在鲜明的艺术特色教育中成长,获得丰硕的成果。1991年,被评为全国师范教育先进学校;1993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联合举办的亚洲地区幼儿教育研讨会在我校举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赫拉曼先生称赞江门幼师是他看到的世界上同类学校中最好的学校之一。1996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批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1993、1995、1997、1999连续四届参加广东省中师文艺调演,均获全省最佳成绩。2001年被授予“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7月,幼儿教育专业被认定为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首批重点建设专业。由于办学成绩显著,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科研兴教先进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教委领导人都热情称赞我校做到了“环境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国际文化教育专家也多次给予我校以高度的赞扬。
学前教育(美术)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美术专业课、各科教学法、钢琴、声乐、舞蹈
以上学前专业(专业方向)的就业方向:
担任全省各地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教师或管理、培训工作,也可到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团委、接待、艺术设计、语言艺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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