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除经江门市教育局同意可开展跨县(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可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掐尖录取。各普通高中招生实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招生计划。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坚持学习。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普通高中。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导思想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落实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