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756、0734-828163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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