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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