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置:以川菜为主,各大菜系为辅,全面传授烹饪知识,从各种小吃、凉菜、烧菜、蒸菜、热菜到雕刻、拼盘、宴席、海鲜、火锅等由学生亲手操作。
就业前景及方向:面向省内外餐饮企业,培养在一线从事餐饮工作的高技能人才,达到高级厨师水平,并能自主开业。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课程设置:饭店概论、饭店礼仪、客房服务与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实用英语800句等。
就业前景及方向:面向民航宾馆、商业、贸易、金融、旅行社、旅游景点、各类展览馆及宾馆、酒店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较高能力的服务和管理人员。
冠名班:学校2018年4月与浙江温州金鼎大酒店签定合作协议,决定在2018年新生中招收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金鼎班”,由浙江温州金鼎大酒店派优秀员工到我校任教,公共文化课由本校教师承担,学生毕业后,直接分配到金鼎大酒店上班。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发展目标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将不懈努力,以“学生为本”,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适应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市场,取各校之长,创自己特色,立足本州实际,努力开拓进取,以一流的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免学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资助政策1、免学费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2、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我省有91个县属于以上范围)。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全覆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迪庆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工作。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20所学校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教学理念学校坚持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加强职业技术训练,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追求办学高质量,科学规范的管理,以培养“技能型、技术型、管理型、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市场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把“学做人”和“强技能”作为职业学校的办学原则,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实施“双证”制度,学生在毕业前可以获得本专业和其它专业的各种职业资格证,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使毕业生能顺利就业,胜任岗位,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坚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树立“立足农村、服务经济、为农育才、助农致富”的办学思想。围绕怒江州实施“三大战略”的构思,因地制宜地调整专业设置,在大力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的优势及资源,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实施“自主合作”教学模式;积极推动联合办学、校企合作、产教结合、长短结合以及订单式培养的办学模式,先后与多家企业和人才市场建立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妥善解决了毕业生实习及就业问题,拓宽办学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领导广开办学思想,与云南省财贸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设立了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怒江分校,西南林学院成教院怒江分院,大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怒江分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怒江分校,怒江教育培训中心,怒江人才培训中心,省“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每年为怒江州培训转移劳动力200人次。形成了全日制中等、高等学历教育,函授专科、本科学历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及各类中短期在职培训并举的多格局、多层次的办学模式。
1.“直过民族”:独龙族、怒族、傈僳族、德昂族、基诺族、布朗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生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财政贴息,贷款期限:学制+13年。
3、国家助学金:2016年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
4.怒江州泸水、福贡、贡山3个县(市)享受云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5.高校实施: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资助、勤工助学等政策。
6.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在校表现良好,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品行端正,操行评定合格; 学费收费标准及依据(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就业保障学校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只要你是:
1、我校按规定正式录取的在籍学生;
2、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学科,成绩合格;
3、在校表现良好,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品行端正,操行评定合格;
4、按所学专业规定考取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
5、身体健康。
学校100%推荐就业,就业地点为北京、昆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怒江本地,工资待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中职各专业毕业生,参加“三校生”高考或成人高考,升入普通高校或成人大专深造。
录取方法: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
(1)录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时需凭有关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书和身份证进行审核、确认。
(2)实行中职学校预录取。2019年4-7月,全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医学卫生类、教育类、轨道交通类等专业除外),面向我省已进行高中阶段信息登记的2019届初中毕业生实施预录取工作。经预录取的考生于7月上旬,即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进行预录取确认。
(3)对五年一贯制和学前教育、医学类专业凭中考成绩录取。其他专业可凭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报到人数向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只要你是:
1、我校按规定正式录取的在籍学生;
2、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学科,成绩合格;
3、在校表现良好,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品行端正操行评定合格;
4、按所学专业规定考取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
5、身体健康。
学校100%推荐就业,工资待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中职各专业毕业生,参加“三校生”高考或成人高考,升入普通高校或成人大专深造。
泸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办学理念,以培养一流技术性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学实践,打造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的理念,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泸水市的脱贫攻坚和控辍保学发挥着重要作用。
录取方法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1)录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时需凭有关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书和身份证进行审核、确认。(2)实行中职学校预录取。2018年4-7月,全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医学卫生类、教育类、轨道交通类等专业除外),面向我省已进行高中阶段信息登记的2018届初中毕业生实施预录取工作。经预录取的考生于7月上旬,即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进行预录取确认。
身体健康。学校100%推荐就业,工资待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中职各专业毕业生,参加“三校生”高考或成人高考,升入普通高校或成人大专深造。
泸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办学理念,以培养一流技术性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学实践,打造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的理念,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泸水市的脱贫攻坚和控辍保学发挥着重要作用。
招生对象:①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②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③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范围内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