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相同,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复试要求相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总成绩须高于其报考专业A类国家线上20分(如报考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复试总分要求不高于A类国家线上20分的,则以普通计划考生复试总分要求为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普通计划A类国家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A类国家线且单科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普通计划A类国家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不足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3.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须签订《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学院对软件平台的使用需要进行培训并模拟运行。复试预计在3月25日-31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因远程网络复试的特殊性,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确定形式多样的笔试和面试,复试的具体形式、内容要公布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复试科目及范围要以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和考生确认的信息为准。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以笔试为主,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学院确定并公布。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合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700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学院或学科点自定并提前公布想)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实施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位类别或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考核。
3.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但不对外公布。学院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学院自行安排场地开展复试工作,需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复试环节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5.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学院须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五、复试工作(一)复试内容和计分方法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新进展情况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诚信、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表现等。2.复试计分项目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合计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

(二)复试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2.复试由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由以学位种类或领域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3.复试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与拟招生人数比例一般在1.2:1左右。4.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考试的全程录像和保存,各学院负责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复试由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由以学位种类或领域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2.复试由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由以学位种类或领域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3.复试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与拟招生人数比例一般在1.2:1左右。4.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考试的全程录像和保存,各学院负责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录取工作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调剂工作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复试工作实施具体要求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