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
2.对各省招委确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6.调档比例:顺序志愿原则控制在120%内,平行志愿原则控制在105%内。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经各省招委同意或学院公示后,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省、各类别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9.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0.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11.报到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就读。
12.逾期15天以上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3.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4.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兵入伍和退役士兵减免部分学费等多项助学措施。
电子技术应用介绍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电子终端生产、智能家电生产、集成电路制造、仪器仪表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制造等各类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从事电子产品的制造加工、生产现场的管理、电子产品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主要岗位有电子产品组装技术人员、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员、生产现场管理和电子产品维修和服务人员。
主干课程:电工电子工艺、电子测量技术、计算机通信网络、C语言程序设计、单片机原理与应用、检测技术、电子电路EDA等。主要实践环节: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训、电子实习、EDA设计实训、专业综合课程设计、生产实习、顶岗实践、毕业设计等
民族音乐与舞蹈介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歌舞表演人员,以及为高等院校艺术系科培养后备生源。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到各级各类学校、歌舞团体、电台、电视台、宾馆、艺术团、群艺馆、旅行社、民俗村、演出公司等单位从事音乐舞蹈表演、编导及教学工作。
主干课程:舞蹈简史、中外音乐史、音乐舞蹈欣赏、基本乐理、中国民族民间舞卦国代表性民间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声乐、合唱指挥、器乐演(合)奏等。在校内外进行舞蹈基础训练、声乐演唱技能训练、器乐演奏技能训练、表演实习、剧目与社会演出实践。
国家资助政策学生报名注册完清应缴费用后,按国家当年资助政策规定享受助学金。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招生对象 |
| 1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中职三年 | 初中起点毕业生 |
| 2 | 计算机应用 | 中职三年 | 初中起点毕业生 |
| 3 | 电子技术应用 | 中职三年 | 初中起点毕业生 |
| 4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中职三年 | 初中起点毕业生 |
| 5 | 民族音乐与舞蹈 | 中职三年 | 初中起点毕业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