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
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违规、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件:1.萍乡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萍乡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持有萍乡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萍乡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身份条件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条件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机构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上半年认定时间:4月11日-7月25日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安排(仅限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申报人员)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

2022年萍乡市高中、中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