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2022年5月26日8:00-6月17日24:00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申请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其中,高等学校2022年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4.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的体检医院沟通、协调工作,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统一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4日。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泉州师范学院现场确认点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市级审核。2022年7月18日-21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和泉州师范学院的经办人按规定时间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栋3楼38号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8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7月19日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台商区
7月20日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7月21日泉州师范学院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定时间(上半年认定结束时间2022年7月22日),具体现场确认、方式、体检及认定领证等事项以各县(市、区)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其中,高等学校2022年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体检时间及要求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网报时间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认定对象和条件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受理机构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