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附件:
1.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下载】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下载】
3.四川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下载】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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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信息公开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宣传服务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时间安排。5月16日16:00前,有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相关县(市、区)要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有关审核程序和办法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规定执行。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考生资格申报: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资格审核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

七监督检查有关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于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2022年四川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监督检查